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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(只有笨蛋情侣没有)(2 / 7)

“你管我!不对,我还没找到你真爱,你怎么就醒了?”我不解地问。

“因为我喜欢仙子啊。”

他目光似水,点点滴滴全是我的身影。

“什么时候的事?我怎么不知道?”我似乎看到王子偷偷白了我一眼,我直接用魔杖敲他的头,催促他告诉我。

王子无奈地笑,讲诉他的暗恋史。

他的童年是灰暗的,甚至有一次,他被仆人丢到黑森林里,直到黑夜降临,他都没找到出去的路。这时,我出现了。

“我怎么不记得了?”我使劲回想,试图寻找这段回忆的证据。

“你当时一直骂我爱哭的小豆包,一副很讨厌我的样子。不过你还是把我带回了你的屋子,收留了我一晚,第二天一早又把我送回了城堡。”

听到这一段,我似乎才回想起来,好像确实在一个夜晚,我遇到过一个爱哭的孩子,当时我在想,谁哭的这么难听,像猪在叫。

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我回到了城堡,继续伪装成一个光鲜亮丽的王子,再见到你时,是在我成年礼那天,所有的仙女都诅咒我不得好死,只有你,祝我生日快乐。”

“然后,你就喜欢上了我?”说句“生日快乐”就会被喜欢的吗?看到他摇摇头,不知为何,我心头一紧。

“我沉睡后发生的一切,我都能感知到,你为我做了很多,我很感谢你。直到那时,我才意识到,我爱你。”

那三个字,仿佛一句魔咒,把我定在原地,无法动弹。

王子休息了一会,手上有了力气,抬手抱住了我。他的脸离我越来越近,近到我能看见他有多少根眼睫毛。一百根?还是一百五十根?总之我闭上了眼睛,与他唇齿相依。

那时,他还只是一个猎人,穿梭在绿意无边的森林中,轻飔吹乱他的一头红发,比花丛里的精灵还自由。

可是收获总是少的。

一棵又一棵的树倒下,一只又一只动物死亡……森林变得越来越小,他快失去藏身之所。

或许他该离开了,只是他生活在这十多年,对这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,如今要离去,离去这如同他母亲一般的地方,让他感觉悲伤。

于是,他又决定留下。大不了,他想,再种上一些树苗,待他们长大……

可惜计划还没着手,他先离去了。

这并不是出于他的本意,他是很诚实守信的人,离开,是因为一场意外。

当时,他拉紧弓箭,正瞄准一只雪白的兔子。只听“咚”的一声,兔子倒下,却不是因为他的箭。

他轻手轻脚走过去,提起那只兔子的耳朵,仔细察看。白兔的脚不停扑朔,鲜血由于它的动作向四周飞溅,溅到他的苏格兰裙上,好在他裙子是暗红色,血迹不明显。

白兔的后腿受伤了,他看到一条狰狞的伤疤横过后腿的跟腱,伤口喷涌出鲜血。

“……太可怜了。”他想,虽然他本来是想用这只兔子饱餐一顿,可是,那只兔子的红眼睛直直看着他,似乎在对他哀求。万物有灵,他生活在森林里,受着它的滋养,理应像乌鸦反哺回报它。

他在附近摘了些草药,放入口中嚼烂后,吐出抹在白兔后腿上,再将衣服撕成一条条,把后腿绑上。白兔似乎也感受到他的善意,乖巧地任他摆弄。

最后,他把白兔放回森林深处,那里能给它很好的庇护。

白兔被放回地上后,转头看了他一眼,然后消失在茂密草丛中。

傍晚,两手空空的他返回小屋。在走到门口时,他嗅到一股淡淡血腥味。难道那只兔子回来了?

抱着这个想法,他赶紧打开门,看到一个人倒在地上,浑身是血。

他上前把人抱起来,注意到对方雪白的头发,白皙的肌肤,精致漂亮的五官,就像那只兔子……

来不及思考,他把人抱到床上,又小心翼翼地为对方脱去脏乱又充满血污的衣服。

没了衣服的遮挡,他看到雪白的胴体,引人遐想,可惜上面全是丑陋的伤疤,鲜血不断往外流淌。他小声抽气,被眼前人的惨状震惊到,随后反应过来,赶忙在小屋里翻箱倒柜,终于找出一些外伤药,轻轻地为伤患擦上。

一整个晚上,他为那个人忙里忙外,终于弄到凌晨,才抵不住困意,靠在床边睡下。

当初升的阳光在他脸上轻佻,闹得他缓缓清醒,一睁眼,他闯进一片森林里,墨绿色的眼眸看着他,带着一丝好奇,一丝冷漠。

他离眼睛的主人只有咫尺的距离,能清楚看清那人漂亮的眼睛,雪白的肌肤,秀挺的鼻梁。惊艳得他无法呼吸。

“你救了我?”毫无血色的薄唇开合,清澈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,轻轻敲响他的耳膜,像雨落声动人心弦。

他一时愣住,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。

那人得不到回答,有些不耐,眉头微皱,转头看向四周。

一贫如洗的屋子,再转头看向眼前高大健壮的红发男人,一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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